厦门市“爱心厦门”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
厦 爱 心办 〔2020〕6号
厦 门 市 “爱 心 厦 门 ”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《厦 门 市 重 特 大 罕 见 病 救 助 工 作
实 施 方 案 》 的 通 知
各 区 “爱 心 厦 门 ”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, 市 “爱 心 厦 门 ”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各 成 员 单 位 :
《厦 门 市重特 大罕 见 病 救 助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》 已 经 市 “爱 心 厦 门 ” 建 设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研 究 同 意,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, 请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。
厦 门 市 “爱 心厦 门” 建 设工 作 领导 小 组办 公 室
2020年7月 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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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 门 市 重 特 大 罕 见 病 救 助 工 作 实 施 方 案
为 深 入 学 习 贯 彻 习 近 平 新 时代 中 国 特 色社 会 主 义 思 想 , 推 进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现 代 化, 发 挥 “爱 心 厦 门 ” 引 领 作 用 , 凝聚部 门 合 力 , 鼓 励 社会 慈 善 捐赠 , 统 筹调 动 慈善 医 疗 救助力 量, 着 力解 决重特大 罕见 病患者因 病 致贫、 因 病 返 贫 信 访 问 题 , 助力政 府 缓 解 社 会 矛 盾 , 制 定本 工 作 方案 。
一 、 指 导思想
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, 深 入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九 大 和 十 九 届 二 中 、 三中、 四 中 全会 精 神 , 树 牢 “四 个 意识”、 坚 定 “四 个自 信”、 做 到 “两 个维 护”, 紧 紧 围 绕 统 筹 推 进 “五 位 一 体 ” 总 体 布 局 和 协 调 推 进 “四 个 全 面 ” 战 略 布 局 , 坚 持 以 人 民 为 中 心 的 发 展 思 想, 持 续 深 化 文 明 城 市 创 建 , 提 高 城 市 治 理 现 代 化 水 平 , 以 “爱 心 厦 门 ” 为 主 题, 以公 益 为基 础, 发 挥 各 部门 和 社 会 力量 合 力 , 努 力 实 现 “病 有 所 医”, 减 轻 群 众 治 疗 性 非 医 保 费 用 负 担 , 提 升 群 众 的 获 得 感 、 幸福感 、 安 全 感。
二 、 目 的意义
整 合 各 部 门 和 社 会 慈 善 力 量 , 帮扶 我 市患有 重特 大 罕见 — 2 —
病 , 且 因治疗 性 非 医 保 费 用过 高 导 致 家 庭负 担 过 重 的 群 众 , 应 急 救 急, 补 齐 医 疗 保 障 不 足 短 板, 实 现 精 准 救 助 , 让 “爱 心 厦门” 建 设落 到实 处 , 推 进 我 市 “两 高 两 化 ” 建 设 再 上 新 台 阶 。
三 、 主 要内容
(一 ) 救助 资 格
救 助 对 象 须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、 疾 病 条 件 和 经 济 条 件 。
1.基 本 条件
我 市 基 本 医 保 参 保 人 员 ;
首 次 确 诊 时, 已 获 得 我 市 户 籍 满 5 年 或 在 厦 累 计 参 保 缴 费 满 5年 的, 或 年龄不 满 5周 岁 , 其 生父 母一 方获 得 我 市 户 籍 满 5年 或在厦 累计参 保缴费 满 5年 。
2.疾 病 条件
疾 病 种 类 实 行 目 录 制 管 理 。 重特大 罕 见 病 救 助 病 种 目录 的 动 态 调 整 由 市 医 保 局 视 情 提 出 。
3.经 济 条件 (符 合 其中之 一即可 )
属 民 政 部 门 认 定 的 特 困 供 养 、 低 保 、 低 收 入 家 庭 成 员 ;
患 者 家 庭 人 均 收 入 低 于 上 年 度 我 市 居 民 人 均 可 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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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 收 入 的 ;
(3) 个 人 当 年 负 担 的 非 医 保 医 疗 费 用 超 过 家 庭 总 收 入 的 。
(二 ) 救 助 方 式
1.普 惠 救助
对 符合各 单位 援 助、 救 助、 互 助 等项目 申请 条件的 重 特 大 罕 见 病 患 者 , 由相 关 单位按 原渠 道 给予相应 救助 。
2.资 金 救助
对 符合救 助 条 件 的 重 特 大 罕 见 病 患 者 , 采 取 “一 事 一 议 ” 形 式 , 给 予 资 金 救 助 , 具 体 救 助 金 额 视 申 请 人 医 疗 费 用 支 出 情 况 及 捐 赠 筹 集 资 金 存 量 而 定 。
3.药 品 援助
为 患者与 爱心 药 企搭 建 沟通 桥 梁, 畅 通信 息 渠道 。 受 中 华 慈 善 总 会 委 托 , 由 厦 门市慈 善总 会 按流程做 好为 已 获得 药 品 援 助 资 格 的 患 者 及 时 发 放 药 品 。
(三 ) 资源 筹 集
汇 聚 “爱 心 厦 门” 专 项 基 金 及 市 民 宗 局 、 市 红 十字 会、 市 慈 善 总 会 、 宗 教团 体 、 医 保 学会 、 社 会 捐 赠 等 爱 心 力 量 , 开 展 精 准 救 助 。 捐 赠 资 金 统 一 汇 总 到 “爱 心 厦 门 ” 专 项 基 金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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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 ) 救助 流 程
普 惠救助 由相 关 单位 按 原渠 道 受理 申 请、 审 核 审 批 、 发 放 救 助 。 药品 援 助由相 关单 位 按有 关 要求落实 。
资 金 救 助 工 作 按 照 “一 事 一 议 ” 原 则 进 行,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:
1.救 助 申请
符 合条件 的群 众 可填 写 厦门 市 重特 大 罕见 病 资金 救 助申 请 表 (附 件 1)、厦 门 市 困 难 群 众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声 明 及 查 询 授 权 书 (附 件 2, 如 已 被 民 政 部 门 认 定 为 特 困 供 养 、 低 保 、 低 收 入 家 庭 成 员 的 , 不 必 提 供 此 项 ), 将 申 请 表 、 授 权 书、 诊 断 证 明 资 料 、 费 用 票 据 等 相 关 资 料 提 交 市 慈 善 总 会 进 行 申 请 。
2.资 料 移交
市 慈 善 总 会 及 时 将 申 请 资 料 移 交 市 医 保 局 汇 总 。 3.信 息 审核
市 医 保 局 汇 总 申 请 资 料 后 , 及时组 织 开 展 信 息 审 核 。 由 市 医 保 局 核 查 : (1)申 请 人参 保 信 息 ; (2)申 请 人
非 医 保 医 疗 费 用情 况 ; (3)诊 断 情 况 。 核 实 情 况 加 盖 公 章 , 形 成通过 初筛 人 员名 单 , 连 同申请 表、 授 权书 等资 料 转至市 民 政 局 进 行 经 济 条 件 审 核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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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市 民 政 局 核 实 申 请 人 经 济 状 况 , 核实结 果 加 盖 公 章反 馈 至 市 医 保 局 。
4.核 定 发放
市 医 保 局 汇 总 申 请 人 非 医 保 费 用 、 家 庭 经 济 等 情 况 , 并 提出救助 建议 , 上 报 市爱心 办;
市 爱 心 办 以 专 题 会 议 形 式 , 一 事 一 议, 确 定 救 助 对 象 及 金 额 ;
市 爱 心 办 与 受 助 对 象 签 订 救 助 协 议 , 由 市 慈 善 总 会 按 协 议 发 放 救 助 资 金 。
四 、 保 障措施
(一 ) 加强 部 门协作 , 凝 聚爱心力 量
各 相 关 单 位 依 照 各 自 职 责 权 限 , 配 合 做好相 关救 助 帮扶 工 作 , 共聚爱 心 力 量 , 推 动 救助 机 制 有效 落 实 。
(二 ) 建立 沟 通机制 , 有 序推动落 实
各 单 位 指 定 一 名 熟 悉 救 助 帮 扶 工 作 的 联 系 人 , 负 责 对 接 “爱 心 医保” 重 特大 罕 见 病 医 疗 救 助 工 作 事宜 , 协调 解 决 推 进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。
(三 ) 坚持 公 平公开 , 完 善资金监 管
资 金管理 和使 用 应遵 循 公开 透 明、 科 学管 理 、 注 重 实效 的 原 则 , 遵照 执 行相关 法规 政 策, 依 法接 受财 政、 审 计 等部 — 6 —
门 及 社 会 各 界 监 督 。
附 件 : 1.厦 门 市 重 特 大 罕 见 病 资 金 救 助 申 请 表
. 厦 门 市 困 难 群 众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声 明 及 查 询 授 权 书
.2020年厦门市 重特大 罕见 病救助 病种目 录